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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在县长信箱反映“非法测速 ”留言处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4-04 09:16 浏览次数:

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辖区212省道西庄段由于多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相关鉴定机构鉴定后发生事故的原因均是超速造成,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预防事故,减少人民财产损失为工作目标,避免在此路段因超速造成交通事故,经申请宝鸡市交警支队和凤县人民政府批准,特在此路段设置移动测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在测速期间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丰禾山隧道口及西庄大桥处分别设立限速提醒标志(即测速路段的前后端),限速数值为:小型车辆60KM/H、大型车辆为40 KM/H,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未达百分之五十,处扣分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处扣分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坚持人性化管理为主,对小型车辆车速在60KM/H-80KM/H之间的超速违法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车速超过80KM/H以上的违法严格按规定录入交通违法系统进行处罚,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理解,支持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工作,为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请规范行车,服从管理。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大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编辑:( 凤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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