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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凤不动产承字(2023)第003号

发布日期:2023-02-07 11:18 浏览次数:

现将马秀珍、马良、马萍、马晓凤4人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323号1幢(不动产权证号:陕(2022)凤县不动产权第0000626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3年2月2日,马秀珍、马良、马萍3人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马士英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马晓凤由于在国外定居,拍摄了视频,填写了不动产登记具结书,通过网络传输给业务经办人员。

经核查,该不动产由马士英单独所有,马士英的父母均先于马士英去世,因年代久远,姓名、去世时间均不详,马士英的配偶马秀珍健在。马士英和马秀珍育有马良、马萍、马晓凤3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马士英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马秀珍、马萍、马晓凤愿意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由马良继承该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马秀珍、马良、马萍、马晓凤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3年  2 月 7 日--2023年 2 月 27 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 2 月 7 日


编辑:( 凤县政府
信息来源: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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