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积极宣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发布日期:2023-02-21 15:55 浏览次数:

2月20日,正值凤县第31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暨河口“二月二”农副产品交流大会启动仪式之际,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凤县开展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宣读《凤县全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倡议书》、设置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秦岭保护方针政策。活动共设置展牌6块,发放倡议书、应知应会折页、知识彩页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活动现场,营造了“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编辑:( 凤县秦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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