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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申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0 14:36 浏览次数:

根据宝文旅发﹝2023﹞71号文件精神,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及监管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已受理凤县爱尚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设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审查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位名称:凤县爱尚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二、营业地址:凤县凤凰路凤凰酒店二楼

三、经营项目:舞蹈、乐器、播音主持、美术、书法

四、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五、营业面积:400(平方米)

六、法人代表:董巧玲

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止)

场所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示事项及内容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我局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0917-4806935

地址: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0日

 

 

编辑:( 凤县政府
信息来源: 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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