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周小勇、周凤兰、周晓明、周小军4人申请的位于凤县双石铺镇新建路凤县电信分公司3号楼402号(不动产权证号:凤县房权证双石铺镇字第1315号)的不动产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3年1月28日,周小勇、周凤兰、周晓明、周小军4人到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提出陈芝英生前的不动产继承登记申请,并接受了问询,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核查,该不动产由陈芝英单独所有,陈芝英的父、母先于陈芝英之前已故多年,姓名不详,陈芝英的配偶周贵生于2003年7月6日先于陈芝英去世。陈芝英和周贵生育有周小勇、周凤兰、周晓明、周小军4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对于陈芝英这一不动产继承问题,所有继承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书面声明,周凤兰、周晓明、周小军愿意放弃该不动产继承权,由周小勇继承该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该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为申请人周小勇、周凤兰、周晓明、周小军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业务。
公告期限: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16日
特此公告
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