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及时维护更新政务网站信息及负责栏目,2022年共计公开信息32条,政府公众信息网留言45件、处理宝鸡市政务通12345热线227件、人民群众来访登记问题43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更新领导分工1次,发布部门动态70余条,积极展示城建铁军队伍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08 (基础设施配套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1 | 1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1 | 1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动态信息稿件还比较少;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引领和县信息中心的指导下,继续立足单位工作职能,梳理我局信息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同时,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完成群众留言答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作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