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2 09:03:22 浏览次数: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及时维护更新政务网站信息及负责栏目,2022年共计公开信息32政府公众信息网留言45件、处理宝鸡市政务通12345热线227件、人民群众来访登记问题43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更新领导分工1次,发布部门动态70余条,积极展示城建铁军队伍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8  (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1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

1




1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动态信息稿件还比较少;二是信息公内容还不丰富。下一步,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引领和县信息中心的指导下,继续立足单位工作职能,梳理我局信息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同时,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完成群众留言答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作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