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6012479/2023-00013 信息分类: 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 凤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1-10
文件编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凤县财政局2022年直达资金情况

发布时间: 2023-01-10 08:49:0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保障资金直接快速下达,直接惠企利民,确保直达资金发挥纾困民生实效,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文件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加强直达资金分配下达、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等各方面管理工作,多举措推动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效开展,有力的确保了直达资金精准、安全、高效运行。现将2022年直达资金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直达资金收支情况

(一)直达资金调拨情况。截至12月31日,本年度市财政已调度2022年直达资金25批31866万元,保障了我县资金需求,为我县加快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资金直达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库款保障。

(二)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根据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数据显示,截至12月31日,上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指标合计36987.82万元,其中:

1.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6113.57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4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87.64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2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2295.4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754.85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3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911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31.31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304.5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274.59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5.77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79.45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23.39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12.0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2.56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0.1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4.10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35.7万元、就业补助资金670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6279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977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08万元。

3.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335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378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资金转移支付3028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929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60.25万元.

(三)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统计,截至12月31日,直达资金支出35270.55万元,支出进度95.4%。其中:1.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41万元,形成支出141万元,支出进度100%;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87.64万元,形成支出674.28万元,支出进度98.1%;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295.4万元,形成支出2295.4万元,支出进度100%;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754.85万元,形成支出4331.3万元,支出进度91.1%;5.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00万元,形成支出745.41万元,支出进度93.2%;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911万元,形成支出911万元,支出进度100%;7.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31.31万元,形成支出430.22万元,支出进度99.7%;8.学生资助补助经费304.54万元,形成支出304.54万元,支出进度100%;9.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274.59万元,形成支出1274.59万元,支出进度100%;10.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15.77万元,形成支出14.61万元,支出进度92.7%;11.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79.45万元,形成支出279.45万元,支出进度100%;12.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23.39万元,形成支出427.79万元,支出进度81.7%;1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2.56万元,形成支出92.56万元,支出进度100%;1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12.09万元,形成支出112.09万元,支出进度100%;15.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0.18万元,形成支出3.04万元,支出进度7.6%;16.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4.1万元,支出金额14.1万元,支出进度100%;17.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35.7万元,形成支出435.7万元,支出进度100%;18.就业补助资金670万元,形成支出631.46万元,支出进度94.2%;18.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9771万元,形成支出9771万元,支出进度100%;19.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08万元,形成支出6508万元,支出进度100%;20.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60.25万元,形成支出200万元,支出进度76.8%。  

二、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从监管方面看,我县不断加强对民生类项目资金的监管,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随着常态化直达机制的形成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资金主管部门如:交通、民政、教育、卫健、人社、残联等规范资金拨付管理工作,督促直达资金支出的同时严格把好直达资金支出关,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确保了保民生项目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共同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从执行方法看,我县紧扣全力保障民生支出目标,在财力困难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对民生支出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审批、优先下达,尤其是疫情防资金,特事特办。在临时救助资金安排上,财政采取提前预拨下达的方式先行将资金拨付到民政部门,再由民政部门拨付到各乡镇,用于“急难”家庭的“先行救助”。充分发挥救助补助资金“救急难”保障作用,切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

从执行情况来看,我局在收到上级指标后第一时间完成指标下达,同时国库股及时联系相关股室建立资金台账,明确资金文件、使用科目,下达单位、资金总额等信息,每月固定时间将直达资金支出情况通知各股室,提醒各支出股室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但仍有些项目资金涉及项目工程审批等原因支付进度较慢。

三、工作措施

一是做好联动,及时总结。未来将继续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市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第一时间将直达资金分配下达给各预算单位,就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落后的单位进行沟通和督促,和相关单位联系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探索好的方法,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加快直达资金支付。

二是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直达资金是国家在特殊时期的特殊安排,我局和资金使用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和项目推进工作,将切实履行职责,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三是做好年终收尾工作。统筹理清全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及时对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同时做好直达资金结转工作,切实保障直达资金执行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