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12479/2022-01309
发布机构: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30 15:32:34
名  称: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凤政办发〔2022〕38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30 15:16:44 浏览次数:

图解: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凤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凤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根据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安排,现就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十项活动”为抓手,切实解决营商环境领域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不到位、企业诉求反映不畅通、政务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二、治理内容

)切实解决联企帮扶不紧密、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开展“惠企政策上门送”活动。由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15个专项工作组牵头,系统梳理中省市县各级出台的财税、金融、稳岗就业、医疗教育、水电气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各类助企纾困政策,明确政策依据、享受条件及核心条款清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精准向企业推送,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牵头部门:发改局、商工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金融办

责任部门:各镇、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2.开展“项目建设强保障”活动。由发改局牵头,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建立清单台账,及时交办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由行政审批局牵头,发改局配合,组织各镇各部门对谋划的2023年重点项目进行梳理研判,建立项目审批事项清单,采取集中办公、并联审批、项目管家帮办等措施,做好审批手续办理工作,为项目开工做好服务保障。

牵头部门:发改局、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镇、各部门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开展“联企帮扶再深化”活动。扎实开展“三问三送”联企帮扶解难题活动,坚持做到每月至少深入联系企业走访一次,对征集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任务台账,及时进行交办,全力帮助解决企业“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牵头部门:联企办

责任部门:县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开展“服务对象大走访”活动。由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15个专项工作组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走访服务对象,面对面倾听市场主体和群众诉求,建立清单台账,逐项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并回应。

牵头部门:发改局、商工局、人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金融办

责任部门:各镇、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切实解决工作落实不力、政务服务不优、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

5.开展“目标任务回头看”活动。依据《凤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安排》(凤政办发〔2022〕24号)开展自查,查看年度目标任务是否达到时序进度要求,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有效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牵头部门:职转和营商办

责任单位各镇,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6.开展“窗口单位优服务”活动。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标准等进行全面规范,并加强日常指导,切实提高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镇,县政务服务分中心所在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开展“行政审批提效能”活动。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对各类申报材料再精减,审批环节再简并,服务流程再优化,办理时限再压缩,切实提高办事便利度和时效性。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各镇,县级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开展“涉企收费大清理”活动。由财政局牵头,完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日常管理制度,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杜绝以合理项目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现象,违规收取“会员费”“接入费”“碰口费”等现象。

牵头部门:财政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商工局、民政局、市监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切实解决工作成效不明显、社会满意度不够高等问题。

9.开展“创新突破树典型”活动。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扎实开展机制创新、服务创新、业务创新,总结形成一批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向社会宣传、向省市报送,争取上级和社会公众认可。

牵头部门:职转和营商办

责任部门:各镇,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10.开展“营商环境大家评”活动。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活动,围绕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监管执法、要素保障、政策落实等重点内容,邀请社会各界进行客观评价,通过“以评促改”,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牵头部门:职转和营商办

责任部门:各镇,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各部门要把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来抓,以“十项活动”为抓手,切实解决本辖区、本行业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是扎实有效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对照方案,认真梳理目标任务,建立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十项活动”的牵头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求,组织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有安排、有行动、有实效。各责任单位既要围绕“十项活动”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也要立足各自职能,抓特色、抓亮点、出经验,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各部门要结合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服务手段、改进方式方法,巩固提升作风建设成果。县职转和营商办将在年底会同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深入总结,研究建立“十项活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

四是强化督查考评。各镇、各部门要立即行动,加快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每月15日前向县职转和营商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职转和营商办将联合县政府督查室采取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专项治理成效将作为年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考核加减分项。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