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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在县长信箱反映“指导农村农民销售农产品”留言处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8 08:48 浏览次数:

根据凤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区市场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于2021年采取划行规市的方式对新民街进行综合提升整治。取缔了所有新民街西段瓜果销售摊位,在中段设立售货亭62个,供临时瓜果销售人员使用,另外,在东段设置了临时摊点群1处共计280多个摊点.所有销售摊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需要,可在新民街东段、益民市场、双石铺农贸市场从事销售活动,所以不存在“城管禁止农村农民进入街道摆摊售卖农产品”问题。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编辑:( 凤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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