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12479/2022-01224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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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凤县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9-26 |
文件编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目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科学防疫、人人有责。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倡导广大市民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01 勤洗手
手脏后,要洗手;做饭前,餐饮前,便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要洗手或手消毒;外出返家后, 护理病人后,咳嗽或打喷嚏后,做清洁后,清理垃圾后,便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
02 科学戴口罩
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佩戴口罩;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就医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03 注意咳嗽礼仪
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04 少聚集
疫情期间,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
05 文明用餐
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尽量分餐食; 食堂就餐时,尽量自备餐具。
06 遵守1米线
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购物时,要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
07 常通风
08 做好清洁消毒
09 保持厕所卫生
10 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11 核酸检测
12 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