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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22-08-30 08:55:32
名  称: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凤政发〔2022〕14号

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30 08:37:23 浏览次数:

图解: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精神加强我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认真普查、筛选,决定将永生村商号倒贴金村古民居建筑2处建筑列为我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历史建筑所在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完善联动机制,妥善处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落实保护责任、制定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坚决抵制拆毁、破坏历史建筑的行为,共同做好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附件:凤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2处)

 

 

 

                                         凤县人民政府

2022年830 

 

附件

 

凤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2处)


序号

编号

历史建筑名称

地址(街巷门牌号)



1

FX010001

商号

凤县红花铺镇永生村三组


2

FX010002

古民居建筑

凤县坪坎镇倒贴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