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6012479/2022-0126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凤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8-29
文件编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文件

凤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22-08-29 17:03:36 浏览次数:

凤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县自然资源局

凤县统计局


2018年3月,凤县全面开启第三次全国国土利用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上百名工作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7532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082.16公顷(91232.40亩)。其中,水浇地103.21公顷(1548.15亩),占1.70%;旱地5978.95公顷(89684.25亩),占98.30%。凤县耕地主要集中在河口镇、平木镇、留凤关镇,占比64.9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81.99公顷(8729.85亩),占全县耕地的9.5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61.74公顷(14426.10亩),占15.8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887.69公顷(28315.35亩),占31.0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790.26公顷(26853.90亩),占29.4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860.48公顷(12907.20亩),占14.15%。

(二)园地8740.74公顷(131111.10亩)。其中,果园2587.12公顷(38806.80亩),占29.60%;其他园地6153.62公顷(92304.30亩),占70.40%。凤县园地主要集中双石铺镇、凤州镇、留凤关镇,占比68.45%。

(三)林地290355.84公顷(4355337.60亩)。其中,乔木林地277232.93公顷(4158493.95亩),占95.48%;竹林地4.46公顷(66.90亩),占0.002%;灌木林地10688.61公顷(160329.15亩),占3.68%;其他林地2429.84公顷(36447.60亩),占0.84%。林地主要集中在留凤关镇、河口镇、黄牛铺镇,占比47.58%。

(四)草地1574.78公顷(23621.7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334.02公顷(20010.30亩),占84.71%;人工牧草地0.90公顷(13.50亩),占0.06%;其他草地239.86公顷(3597.90亩),占15.23%。主要集中在留凤关镇、河口镇、黄牛铺镇,占比65.69%。

(五)湿地747.07公顷(11206.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只含一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747.07公顷(11206.05亩),占比100%。主要集中在留凤关镇、双石铺镇、唐藏镇,占比53.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14.44公顷(46716.6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83.05公顷(7245.75亩),占15.51%;村庄用地1919.32公顷(28789.80亩),占61.63%;采矿用地604.97公顷(9074.55亩),占19.4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7.10公顷(1606.50亩),占3.44%。

(七)交通运输用地2283.85公顷(34257.75亩)。其中,铁路用地142.36公顷(2135.40亩),占6.23%;公路用地1189.53公顷(17842.95亩),占52.09%;农村道路951.52公顷(14272.80亩),占41.66%;管道运输用地0.44公顷(6.60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59.96公顷(20399.40亩)。其中,河流水面1267.96公顷(19019.40亩),占93.23%;水库水面8.57公顷(128.55亩),占0.63%;坑塘水面41.34公顷(620.10亩),占3.04%;沟渠5.70公顷(85.50亩),占0.42%;水工建筑用地36.39公顷(545.85亩),占2.68%。双石铺镇、凤州镇、留凤关镇,占比41.7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我县地处秦岭腹地,荣获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与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决定了我县“生态保护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要扛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担,要统筹谋划生态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提升用地效率,不负“全国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县”荣誉称号。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镇政府耕地保护属地职责,实行党政同责。严格管控占用耕地修建林麝等养殖圈舍及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全面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完成我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维持三调数据成果现势性,支撑自然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平稳运行,提升国土调查成果参与宏观调控以及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做好“三调”成果的广泛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扩大社会服务范围和领域,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精准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