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12479/2022-01143 | 信息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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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凤县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8-26 |
文件编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文件 |
一、申报条件
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五、申请地址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二楼210室
联系人:刘永红
联系电话:0917-4764925
特别提醒: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与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可同时享受。
附件:附件1-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2-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