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对凤县禁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文件精神,2021年1月1日,我县印发了《凤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重要支流凤县段水域禁捕的通告》,明确了长江重要支流(凤县段)禁捕范围和时间,加强了禁捕监管,规范了垂钓行为。
我县的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安河、小峪河、旺峪河、红崖河和二级支流野羊河,洞沟水库,常年禁止包括娱乐性垂钓在内的任何捕捞行为。具体规定详见《凤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重要支流凤县段水域禁捕的通告》。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帮我们做好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