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16012479/2022-00956 信息分类: 县扶贫办
发布机构: 凤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6-23
文件编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关于下达2022年中省和市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6-23 14:04:15 浏览次数:

为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干部群众参与权、知情权,按照有关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要求,现将2022中省和市县财政衔接资金3311万元项目计划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一)产业发展项目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和壮大特色产业发展,下达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995.4万元。其中:

1.中央资金220万元:留凤关镇酒铺村林麝养殖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酒奠沟村花椒园建设项目20万元;唐藏镇辛家庄村林麝养殖基地建设项目50万元;黄牛铺镇长滩坝村林麝养殖项目50万元。

2.市级资金320万元:留凤关镇喇嘛泉村同源林麝养殖基地建设项目170万元,连云寺村林麝养殖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双石铺镇兴隆场村民宿项目50万元。

3.县级资金1455.4万元河口镇沙坝村田家沟民宿项目900万元;平木镇白蟒寺村农旅融合生态产业特色民宿建设项目100万元;双石铺镇草店村民宿项目130万元,兴隆场村淡水鱼续建项目20万元;凤州镇国安寺村林麝繁育基地二期项目180万元;黄牛铺镇石窑铺村肉牛养殖基地项目110万元;果业蔬菜提质增效项目15.4万元。

(二)基础设施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下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19.94万元。其中:

1.省级资金167万元:双石铺镇张家窑村红岩河大桥项目150万元,上川村道路修复工程17万元。

2.市级资金31.34万元:坪坎镇倒贴金村二组吊坝子路基悬空修复项目31.34万元。

3.县级资金821.6万元:双石铺镇兴隆场村三组小峪河中桥工程项目100万元,兴隆场村三组饮水工程26.7万元;唐藏镇曹家庄村供水水源改造项目10.5万元,辛家庄村供水水源改造项目24.5万元,庞家河村罗汉寺钢板桥项目130万元;河口镇石鸭子村一组钢板桥项目73万元,黄牛咀村四组道路修复项目60万元,陈家岔村林麝基地河堤建设项目41.8万元;平木镇白蟒寺村二组大沟沟雨污排水渠改建项目47万元;黄牛铺镇石窑铺村水毁河堤维修加固项目35.5万元;凤县农村供水消毒设备提升工程124.26万元;全县水毁河堤修复项目148.34万元。

(三)其他类项目。安排资金295.66万元,其中:

1.使用中央资金安排小额信贷贴息资金92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产业小额信贷贴息。

2.使用市级资金安排农村项目资产管护补助资金项目89.66万元,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1+10”聘用人员中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进行岗位工资补助(见附件2)。

3.使用市级资金安排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57万元,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中职、高职、大专院校按照政策标准进行补助。

4.提取项目管理费5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万元,市级资金17万元,县级资金23万元。

二、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项目建设镇村要严格按照项目立项审批相关要求做好项目报批工作,要完善用地、环评等手续,严格执行招投标及集中采购制度,提前做好项目建设风险评估等工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积极参与项目设计、预算、决算、验收和评审。镇政府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项目验收、报账。

三、做好项目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相关镇村要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行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公示公告,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项目宣传,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本次下达的项目应于20221030日前完工,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科学安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效益的发挥。各镇要加强施工项目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严禁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产业项目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明确绩效目标鼓励激励机制,严禁“一分了之”、“一股了之”,要做好风险防控和资产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基础设施项目要做好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落实管护责任人。各镇村要在项目建设中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当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重点要吸纳贫困群众就业。

四、强化资金项目监管。项目建设镇、村要严格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资金。严禁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项目实施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和处理,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项目监管,充分发挥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能,全程参与项目立项、施工、检查验收等环节。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管护制度,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落实项目预付制。各镇要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绩效目标达标。各镇要将项目绩效目标监控和完成情况报告县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作为年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重要依据。加强项目档案管理,要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标准,将所有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审计各环节的文件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各镇、村要明确专人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五、及时录入资金和项目有关信息。各镇及时将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和项目库的维护、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等情况按要求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公示期:长期公示,接受监督

监督投诉受理单位:凤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地:凤县市民中心B321

受理人:周建辉

监督联系电话:09174764486  12317

邮箱:fxxczxj@163.com

 

凤县2022中省和市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凤县2022年中省和市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凤县乡村振兴局

                                                                   202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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