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秦岭,美丽宝鸡”摄影展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10 16:39 浏览次数:

为展示秦岭美丽风光,反映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爱护秦岭、保护秦岭、敬畏秦岭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全市形成关心、支持、参与秦岭保护的良好风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市发改委(市秦岭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绿色秦岭,美丽宝鸡”摄影展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绿色秦岭,美丽宝鸡”为主题,鼓励公众通过摄影作品记录宝鸡市秦岭秀丽风景,展现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新成绩和全民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巨大热情。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

承办单位:市秦岭办  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涉秦岭各县区发改局(秦岭办)

成立“绿色秦岭,美丽宝鸡”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摄影家协会。市秦岭办主任、市摄影家协会主席任组长,市秦岭办一名副主任、市摄影家协会一名副主席任副组长,涉秦岭各县区秦岭办负责同志、县区摄影家协会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本次摄影展筹备、组织、展示、评奖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6月1日—6月30日)6月1日开始接收参赛作品,投稿时间截止到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作品评选阶段(7月1日—7月9日):7月9日前评出奖项。

(三)作品制作、展示、表彰阶段(7月10日—7月20日):7月15日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前后进行颁奖。

 摄影展地点设在市行政中心南广场。

四、参赛对象

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以个人或团队参加皆可)。无需报名,提交参赛作品即获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10个,颁发奖牌。

2.个人奖:

一等奖3名:各奖现金2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6名:各奖现金1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10:各奖现金5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30名:各奖现金100元,颁发证书。

       入选251幅。

六、评奖办法

在参展作品征集工作结束后,组委会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无记名打分,评选出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

七、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以宝鸡市为对象,突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紧扣“绿色秦岭,美丽宝鸡”主题,图片内容拟为三个方面:

自然风光:展示秦岭自然风貌、生态资源、野生动植物、旅游风景等自然风光。

整治成效:主要以秦岭重点区域整治前后照片对比形式,展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成功举措,展现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变化。

保护行为:捕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瞬间,反映全市公众积极参与、实践秦岭保护,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提升环保素质和意识的素材。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且不得超过4幅)。

3.参赛作品电子文件需高质量JPG格式(作品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不得采用添加边框,题注或署名等形式),必须注明作品标题、地址、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必要的图片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要求真实记录,不得用各种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5.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宣传用途,不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含有色情、暴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宗教禁忌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  

7.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本方案之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8.参赛作品所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参赛者保证提交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9.涉秦岭各县区秦岭办负责,联合各县区摄影家协会积极做好摄影展组织、宣传和作品推送工作,并以独具特色的秦岭风景、秦岭保护亮点工作等为重点,提前选定点位,配合市摄影家协会做好现场采风工作(采风车辆、食宿等相关费用由市摄影家协会承担)。

10.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送稿地址

市群众艺术馆3楼摄影室

联系人:程老师


编辑:( 凤县秦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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