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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26 14:29:06 浏览次数: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凤县财政局

凤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

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

现将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教育局转发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宝发改收费发〔2022〕151号)转发你们,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附件:《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

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

作的通知》(宝发改收费发〔2022〕151号)宝发改收费发[2022]151号.pdf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凤县财政局  凤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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