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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凤县财政局
凤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
服务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
现将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宝鸡市财政局、宝鸡市教育局转发的《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宝发改收费发〔2022〕151号)转发你们,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附件:《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陕
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
作的通知》(宝发改收费发〔2022〕151号)宝发改收费发[2022]151号.pdf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凤县财政局 凤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