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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线上“3•15”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2-03-17 19:22:03 浏览次数:

为纪念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宣传方式,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开展了丰富的线上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组织全系统干部参与2022年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网络大赛,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荣誉。

利用微信群,向广大经营主体宣传“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

录制短视频,向社会公布2021年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倡议广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7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活动,6家经营主体代表线上向消费者做出了“7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

此次3.15宣传活动通过线上方式举行,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推动了“共促消费公平”主题深入开展,在全县营造了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撰稿:马金云  审核:何兴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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