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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在县长信箱反映的“拆迁房交房”留言处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3-10 08:53 浏览次数: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与开发企业核实,凤县岭南天地2#、3#安置房水、电已经接通(水表已经安装在管道井内,电表未安装但不影响使用,且电表安装前产生的电费由开发企业承担);燃气管道已经安装到位,燃气表、门禁系统待各住户装修结束入住后,由各有关单位统一安装;该小区已经连接了移动网络(广电网络公司未向开发企业申请)。同时,按照协议约定,安置房面积最终以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实测面积为准。目前安置房已经具备交房条件。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编辑:( 凤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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