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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县洞沟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12 15:3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凤县洞沟水库的管理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水库概况

洞沟水库位于嘉陵江南岸安河一级支流洞沟河中游,地处凤县河口镇河口村彭家院子,距凤县县城30.0公里,宝鸡市105公里,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Ⅴ等小(Ⅱ)型水库。

二、管理范围

管理范围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工程管理范围线为上游从坝脚线向上游水平延伸50m,下游从坝脚向下游水平延伸100m,左右岸从坝端各向外水平延伸20m。溢洪道由工程两侧轮廓线向外50m。库区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1320.80米)以下的水域、沙洲、滩地。

三、保护范围

保护范围包括工程保护范围和库区保护范围。工程保护范围:大坝为管理范围边界线上、下游各外延100m,左右岸各外延50m;溢洪道为管理范围线外延100m。库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以外300m。

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具体以界址点位为准。

四、相关要求

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凤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编辑:( 凤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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