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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1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2-10-31 17:25:37 浏览次数:

类  别:A   类

签发人:马  忠

凤财函〔2022〕102号


凤县财政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

复    函


王慧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水毁通村道路维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建议”(第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地处山区,雨季多发道路水毁现象,2020年8.16特大洪灾导致全县50条道路不同程度受损,县政府第一时间组织了抢修,县财政积极安排抗疫特别国债和债后恢复重建资金进行保障。由于道路水毁情况存在偶发性和不确定性,维护金额无法提前预估列入预算,但是县财政每年都会安排2000万元的预备费,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支出。当道路水毁情况发生后,县政府都会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修,财政局也会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保障村民的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凤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凤县财政局       马小冬

联系电话:0917-4763659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凤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