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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许可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18 10:40 浏览次数: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宝鸡市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宝市财办会〔2017〕5号)文件的规定,我局作出许可凤县利德清财税服务有限公司、陕西锦润卓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凤诚鑫汇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单位名称:凤县利德清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码:DLJZ61033020******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王喻;

办公场所:凤县双石铺镇凤中路惠民新村4号楼2号门面房。

二、单位名称:陕西锦润卓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码:DLJZ61033020******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王莉;

办公场所:凤县双石铺镇凤天小区4号楼702室。

三、单位名称:陕西锦润卓诚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码:DLJZ61033020******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艾小凤;

办公场所:凤县双石铺镇凤天小区4号楼806室。

 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10月17日


编辑:( 凤县政府
信息来源: 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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