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2 11:34:2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凤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1、主动公开:对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本单位机构信息及工作信息等方面内容。定期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公报、普查公报等栏目,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众公开统计工作,全年发布工作信息和统计分析80余篇。

2、依申请公开: 不涉及依申请公开开展事项情况。

3、平台建设:未开通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4、监督保障:为了确保信息安全、及时、准确、完整的传达,我局对所有上网的信息公开内容都按照《凤县统计局信息发布制度》规定要求,对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方式进行严格审查,做到上网信息“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审核机制,严把审核关,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

5、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全年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部分内容掌握还不够熟练,在实际处理政务工作中,存在多次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降低了工作效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局限于传统公开媒介,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和形式。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思想引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强化政务执行办理的工作效能。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务服务质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巩固行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制度,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加大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