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6012479/2022-00007 | 信息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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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凤县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1-11 |
文件编号: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文件 |
根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68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随时受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完成参保缴费6个月内,持2021年年审过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档案托管卡》、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原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材料;及时前来办理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地点:凤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14室(大坪移民新区东侧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2楼)
咨询电话:0917-4764303
附件: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pdf
凤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