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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在县长信箱反映的“强烈建议新民街设固定摊位”留言处置办理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04 16:17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作为城市管理部门,我们深刻领会省市文件精神,在不影响通、市容环境卫生和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前提下,我县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新民街等区域的市容施画标线管理,允许部分店铺和摊贩在街道两侧或店前有序摆放销售,并安排队员对其经营期间行为进行规范。

网友提出固定摊位,收取月租费的建议,目前无法采纳,按照陕财办税[2020]17号《关于落实好取消涉及灵活就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继续做好后疫情期间的“六稳、六保”工作,激发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市场活力,停止收取城市临时经营占道费。针对新民街临时占道经营期间出现的问题,我县住建局执法大队正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之目前新民街正在进行防涝排水管网改造,该项目九月底才能完工,我将根据实际情况待条件成熟之后,实施新民街管理施。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编辑:( 凤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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