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凤发改发〔2021〕107号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同意凤县中医医院传染病区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变更建设地址的批复
凤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凤县中医医院传染病区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建设地址的报告》(凤卫健发[2021]37号)文件收悉。根据《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拟变更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按照2021年4月21日县政府二〇二一年第十次专题会议纪要议决内容,同意你单位变更凤县中医医院传染病区及发热门诊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为凤县双石铺镇安远路人社局东侧凤县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概算等均按照“凤发改发〔2021〕248号”关于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执行,并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避免形成政府隐形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
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