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12479/2021-01203 发布机构: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图解: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01 15:36:56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县城乡低保 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 为什么要出台《方案》

为进一步简化社会救助程序,大力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水平,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关于印发2021年宝鸡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二、《方案》有哪些便民措施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应保尽保、应养尽养,精准识别、规范管理”的原则,从2021年7月份开始,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认定的县级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各镇人民政府,由各镇人民政府按照现有文件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县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从而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识别准确度和审批时效,有效维护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政策的公正性,增强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三、申请条件、流程有无变化

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的审核审核确认流程更为简化,确认更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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