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12479/2021-01083
发布机构: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4-26 15:01:07
名  称: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凤政办发〔2021〕18号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6 14:53:09 浏览次数:

图解: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凤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凤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人常发〔2017〕50号)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发展趋势及2021年气象分析,特制定本方案。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秦岭腹地,地质构造复杂,生态环境脆弱。经调查,境内发育的地质灾害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崩塌和地裂缝等类型,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3处,其中:滑坡131处、崩塌5处、泥石流35处,地裂缝2处。威胁群众857户3576人、房屋3452间,以及公路和厂矿设施。

二、2021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2021年我县总降水量预计为700-800毫米,较常年偏多10%-20%。年平均气温较常年偏底0-0.5,平均气温为10-11。春季(3—5月)全县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1-2,降水较常年增多10%-20%;夏季(6-8月)全县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0-1,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0%-20%;秋季(9—11月)全县平均气温较常年偏底0-1℃,降水接近常年。预计初夏汛雨出现在6月下旬,较常年同期略偏早,预计9月上旬开始我县有秋淋天气,出现日期较常年偏早,强度略偏强。汛期降水时间、空间分布不均,有局部暴雨灾害。

根据全县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20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县气象局对2021年全县降水量趋势预测,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将呈现小幅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三、重点防范时段和区域地段

(一)重点防范时段

根据全县降水趋势预测,全县2021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为5—9月,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是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镇

根据灾点数量及地质环境综合分析,我县红花铺镇、凤州镇、双石铺镇、河口镇、留凤关镇和坪坎镇,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镇,上述各镇地质环境差,工程建设活动频繁,在降水影响下,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域

1.高易发区:唐藏小峪河、凤州-双石铺、酒奠梁-酒奠沟、留凤关-三岔、旺峪河、野羊河、瓦房坝河、红光-河口、坪坎-银母寺、岩湾-平木、黄牛铺-红花铺。

2.中易发区:安沟左侧和谷岔河两侧谷坡、红崖河-草店麻峪河、瓦房坝河、野羊河及东沟河两侧谷坡、嘉陵江和小峪河两侧及安河右侧谷坡、马场-旺峪河右侧谷坡、中曲河-黄牛河左侧谷坡。

4.重大工程建设区。我县开工建设的大填大挖的重大工程建设区,因施工形成高陡边坡,易发生滑坡及崩塌地质灾害。

(四)重点防范矿区

凤县银洞梁铅锌矿区、水晶沟铅锌矿区、手搬崖铅锌矿区、八方山-二里河铅锌矿区、寺沟铅锌矿区、四方金矿矿区、铅硐山矿区,洞沟铅锌矿矿区。

(五)重点防范交通干线

1.铁路:宝成线凤县境内沿线,地形陡峭,地质构造复杂,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2.公路:国道316酒奠梁-河东店段、国道342公路沿线、省道219公路沿线、双唐红等地方公路和通村公路沿线,重点是在建的酒奠梁隧道、柴关岭隧道引线工程、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在暴雨、连阴雨诱发下,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3.高速公路:在建的宝坪高速,施工过程中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生产、生活设施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凤太高速沿线的高陡变坡,在降雨条件影响下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六)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根据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筛选出19个作为2021年县级防治隐患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逐一落实防治措施、监测人、责任人等(见附件)。

四、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主要防治目标

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抓住重点危险区域和重要地质灾害点,加强巡查、监测、预报和预警,明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确保不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不让一个地质灾害预警漏报、错报、迟报。加强防范建设工程及矿山开发、生产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和能力。

(二)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镇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将工作深入开展到村、组,户,落实到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县自然资源局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公安局、财政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工局、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局、文旅局、供销联社、气象局、供电分局及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要按照职责,配合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坚持预防为主,细化防控措施。各镇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详细排查,核实相关信息,认真编制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5月底前公布实施,并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各镇要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通过开展的调查评估、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实现“查隐患、保底线、减存量、控增量、提能力”的总体绩效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安全保障。

3.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应急能力。各镇和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灾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进入汛期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地质灾害信息。各镇政府、各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要按照中央及省、市、县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装备,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体制,提高应急响应时效,全面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立平战结合技术支撑体系,做好应急技术支撑保障。

4.强化群测群防,提高预警能力。要健全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签订责任书,落实“两卡一预案(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及防、抢、撤预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特别是对列入市、县年度防治方案的隐患点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要健全以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补助,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5.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减灾意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管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并把重点放到村社区、组、户一线人员。要强化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提高演练质量,注重演练实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同时,要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印发宣传画册、手册,制作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片,采取电视、广播、展板及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6.规范工程活动,减少人为灾害。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切实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村庄规划和移民搬迁选址,要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发生。对于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采取防治措施,需实施工程治理的,要责令限期治理。

7.规划引领,有序有力开展防治工作。各镇要根据《凤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要求,有序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把地质灾害防治与乡村振兴,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农村地质灾害防治要以村民搬迁为主,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同时,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凤县“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

8.加大资金投入,充分保障经费。县财政局要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充分保障

 

附件:凤县2021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