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12479/2021-01070 | |
发布机构: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4-14 14:55:50 |
名 称: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凤政办发〔2021〕13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凤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凤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我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
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目的、意义和依据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目的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制定,主要为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进度,从而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使有限的资源能得到最优化的配置和最合理的使用。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意义
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有利于确立健康有序的土地供应,实现政府按规划统一开发、统一供地,以供应制约和引导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有利于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使土地市场健康发展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
1.凤县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
2.凤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
3.《中共凤县县委办公室 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及县级领导包抓责任的通知》(凤办发〔2021〕4号);
二、计划指标时间范围和结构
(1)时间和范围
《2021年度凤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范围为凤县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期为一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1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 414.286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1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 20.0公顷,拟为公路沿线加油、加气及县域商业服务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住宅用地2.286公顷,拟为新建路西瓦窑沟区域开发提供用地保障;工矿仓储及工业用地 30.0公顷,拟为新兴工业园区、凤州园区、留凤关园区发展提供用地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0公顷,拟为环卫设施、城市公园、民政殡葬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交通运输用地 332.0公顷,拟为太凤高速、酒奠梁隧道、柴关岭隧道建设提供用地保障;特殊用地 10公顷,拟为红色革命旅游和羌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根据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对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具体分配。
三、政策导向
(1)优化空间布局
抢抓国土空间编制工作机遇,把握区域发展格局,形成明确定位、功能互补的城市空间布局,聚力打造“5A级县城”的城市格局。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先保障各园区项目土地供应,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突出土地供应“有保有压”原则,严禁行业产能过剩的项目用地;严格限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项目用地供应。加大对住宅用地的供应力度,加快推动新建路西瓦窑沟区域开发改造项目进程,并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
(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实行划拨用地、协议用地公示制度,做到前期信息公示、结果公布。严格执行对经营性用地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土地供应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根据生态环境局、发改局的意见和规划部门对宗地制订的规划设计条件,在成交后将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严防土地使用权更改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况。
(4)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坚持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按规划供给土地,突出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原则。
四、保障措施
建立各有关部门实施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能、统筹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和发改局牵头,加强与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的协作,支持、指导项目单位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共同推进年度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