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凤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信息中心的支持指导下,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服务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抓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便民原则,建立了公正透明、方便群众的信息公开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方便公民、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一是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警务保障室、政工室牵头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及时调整和补充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下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进行明确,确保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信息快速发布;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由局警保室(保密办)及时收集整理交警、治安、出入境等警种工作信息及需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变更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后予以发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严格性。
(二)精心部署,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真正使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公安业务,年初,我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疫情防控、办证收费、财务管理、社会管理及重大警务活动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年度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并落实警种部门分工负责、统一发布。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对职务调整后的新任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更新,积极配合县行政审批局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工作。
与此同时,我局要求各承担行政审批及业务窗口单位结合岗位实际,大力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将省公安厅迁移上云的300余项公安业务全面向群众进行解释推广,今年以来,已受理网上预约、咨询、证件办理等业务300余件,利用信息平台便民利民的措施不断完善,真正使信息公开成为了公安机关提升形象,服务群众的重要手段。
(三)创新形式,不断延伸信息公开范围。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我局把服务民生和执法规范化作为亮点工程来打造,为了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执法监督,我们依托政府信息网,及时公开我局工作亮点,更新法律法规,借助阳光执法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查结行政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更新政府信息网工作动态44条,按期按时答复市长、县长及12345市民热线网上留言17件。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件6件。阳光执法警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327份。“凤县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720余条,新增粉丝100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6 | 0 | 589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7 | 0 | 165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46 | -184 | 362 |
行政强制 | 13 | 27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957231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适时公开了公安工作信息,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有成绩,但也存在部分信息处理不及时,报送迟缓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改进不足,充分利用信息公开这一有效手段,全面促进公安业务工作实现新跨越。